各投标单位:
根据采购部门的实际需要,现对新校区南院大门、广场及道路石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一、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十二、评标办法”中,
“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一)报价得分(10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0分。其他有效投标单位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100。
注:有效投标单位是指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实质性审核未被废标的所有投标单位。”
变更为
“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由报价得分、样品得分两项组成。
(一)报价得分(9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90分。其他有效投标单位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90。
注:有效投标单位是指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实质性审核未被废标的所有投标单位。
(二)样品得分(10分)
评委依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样品情况在1—10分之间分别打分,综合所有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作为该投标单位的样品得分。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
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事宜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3-3691026
技术事宜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462228858
特此通知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招标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